被揀選親近神住其院中的便為有福.jpg  

到底是約會還是上班時間?!

有一次我們夫妻約了到朋友家吃晚飯,飯後聊得很開始差點忘了時間。直到大約九點左右,我就突然意識過來實在有點晚了,就很不好意思地向主人告辭說:『不好意思,我們得先走了,必須在十點半前上床睡覺,明早還要早起上早班(指的是靈修)。』

怎麼會說成是上班呢?』朋友笑了。『應該算是和愛人約會的時間才對

這二句短短的對話開始讓我思考為什麼這樣的心態落差這麼大…原本該是要去見自已的情人,是迫切期待的,是時光飛逝混然不覺的…但我卻帶著一個義務的心態,怎麼會這樣呢?實在是該好好自我撿討一下子的!我不是說我和上帝每天早上的約會一點都沒有感情和張力。雖然祂是一個不多話的情人,大部份時間都是我在唱獨角戲,但若說是完全沒有互動,那也不是事實。那麼為什麼,我對於每天早上朝見神這件事,變成了一個例行的公事,以致於我用上了”上班”這個詞了呢?

我後來想一想,每天和上帝約會,和人世間所謂的”和愛人約會”,事實上是有些區別的。一般的基督徒來靈修,和被呼召之後來靈修,又是不同的條件要求。我常在想,為什麼主要求只有利未人才能夠侍奉祂?為什麼利未人中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入到至聖所?為什麼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要落到立刻被擊殺的地步?這些都使我警醒:雖然如今已經是新約,人人都可以透過披戴耶穌的救恩外衣進入到至聖寶座前了,但這不代表我們就可以輕忽。神的同在是對聖潔有極大的要求的…所以進入這至聖所親近神的人,有必要保持聖潔與清心的生活及心思意念。這就好像醫生有責任在身,為了要保證病人的安全,進入到無菌室來執行手術,一定要穿上全副的無塵裝,而所有的器械也要經過徹底消毒一樣。不同的環境之下,要求的精準度及清潔度是很不同的。

我自省自已為什麼認為這是一個義務及責任,而非一種享受呢?原因有幾個:

  1. 1.時間性。和普通的愛人約會,時間可以好好地商量。跟耶穌約會,上班的時間是祂說了算。
  2. 2.責任性和普通愛人約會,可以談天說地,關起門來自已開心就好,不用管別人如何。和耶穌約會,是知道這關係根基的建立就是為了祂神的國與神的義,最終會出去服侍眾人。
  3. 3.約定性在世間交朋友談感情,只要在婚約前都不算數,但是一但簽定了婚約,就是進入了一個神聖的約定。在約定裡面以婚約為例,就沒有太多的空間只講自已的享受和方便,而是要考慮到對方的想法和感受。有責任、也有義務。有配偶的人,在行動的自由度等等決定上,都和單身的時侯要考慮的完全不一樣。我們是把自已獻給神,又接受了祂的呼召的,就是如此。雖然表面看起來不自由,卻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而決定順服在這約之下的結果。
  4. 4.神聖性上帝是我們的情人,也是透過約定成為我們的主人,最大的老板。世間的老板還能忽悠,老板人在眼前就做事勤奮點,人後就放鬆點。但上帝是老板那概念可不一樣,不管人前人後,不需要打卡機和監視器,就知道我腦裡轉的是什麼心思,心裡是什麼情緒。被一個24小時不打盹也不睡覺的老板看顧著,自然是要更加的警醒點。

當然啊,也許是這段時間我是在一個特別的密集訓練時期,給的恩典多,所以要求也大。權利和責任絕對是同時出現的!這不但是一個不可輕易忽悠的情人,也是一個不可輕易忽視的老板。我因為吃過幾次苦頭,比方說在上班期間心裡懷著不耐煩與抱怨然後當天立即被發送黃牌警誡過(底波拉的恩膏?~印證與帶領 ),又在一次上班(靈修中)分心在別的事結果被突如其來的劇烈頭疼給警告過(從房子的選擇看到屬靈生命!)。後來我又發現每天如果上班沒有滿二個小時,第二天肯定會加班補上。所以總結來說…我們家老板對我還挺嚴格的。而且祂也做好了良善的溝通工作,派人清楚地告訴了我,這樣的嚴格是為了什麼。

最好的情況,是把老板當作情人來愛…嗯,我現在還是沒有把這個心情轉過來。我是僕人,祂是主人。關係再密切點,談到可以提升到朋友層次。我相信,在每天的靈修中把耶穌當作親密的愛人,是可以努力的方向與目標,只是我還沒有到那個層次與境界。不過我相信,感情就像關係一樣,是有進展的階段,能夠升華的。先有熱情與激情,再有感情,再有親情,然後有恩情。透過每日愛火添材加料,持續延燒,那才美呢。繼續加油吧…願主的愛充滿我、改變我,以致於我能為主愛火燃,持續一生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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