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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我被電話聲吵醒,一個朋友告訴我,他當天早上去做結婚登記了。

真的?我問。

真的。他說。

那…恭喜了。我說。

嗯,今天幾月幾號?他問。

4/1。我說。…

當天下午我教書的時侯,我宣佈了以後獎勵的辨法。比如說,若是背書可得幾點,默寫過關可得幾點等等。

等全班同學都弄清楚了,我就說:那老師送全班同學今天一人一百點獎卡好了。

真的嗎?…同學們興奮起來。

老師,你騙人~

不要啊?不要就算了。 我說。

要~我要!我們要~!!

哦,好啊。請問今天幾月幾號?

四月一號啊。

啊~~~!老師!~~~你騙我們!

我大笑。

這時侯,有一位同學想要如法炮製,她說:老師,我住你們家樓下,妳知道嗎?

我抄寫連絡本,抄寫到一半,轉過頭去,用頗為興味地表情看著她:妳不可能住我家樓下的。因為我家住一樓~!!

同學們的大笑聲中,那女同學還要勉力的強辯:老師,也許你們家有地下室啊,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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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